無線電時號最後應加傳電改正,遲滯差改正及時號改正。
《測量規則》是中華民國內政部所制定的法規,其中包含各類測量相關的規定。 測量規則第157條規定了在無線電通訊中需要進行的改正措施。根據此條規定,無線電的時號最後應加傳電改正、遲滯差改正及時號改正。 具體來說,對於時號的改正,是指為了確保準確的時間傳輸,進行適當的調整;對於遲滯差的改正,是為了校正無線電訊號在傳播過程中可能引起的時滯;而對於時號的改正,則是指根據需要對無線電發送的時號進行修正。 這些改正措施的目的是確保無線電通訊的準確性和穩定性,並遵守相關的測量規則。 參考資料: 內政部《測量規則》 (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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