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成果表中均應簡要說明該項成果之實測概況,以及研查整理或改算之經過情形。
測量規則第205條規定了各項成果表中應包含的內容,包括該項成果的實測概況以及進行研查整理或改算的過程情況。這条规定规定了成果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成果表包含准确的测量数据和相关信息。例如,如果成果表中涉及到对测量数据进行研究和整理的情况,就应该在成果表中详细说明相关的方法和过程。这样的要求可以确保成果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进一步的处理和分析提供合适的基础。 範例參考資料: 測量結果報告書中包括了各項實測數據以及經過改算後的結果。比如在地形測量中,報告書會記錄各點的測量高程以及經過大地水准網平差後的正確高程。這樣的報告可以提供準確的高程資訊,以供工程師和設計師在後續的設計和施工中使用。同樣地,在建築測量中,報告書會詳細列出各項測量數據,包括建築物的尺寸、整平誤差等。這樣的報告可以提供準確的數據,以供建築師和工程師在後續的設計和施工中使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