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導線之選定,以便於量距及易於保持適當之邊長為原則,轉折宜少,以在一百公尺至一千公尺之間為宜。
根據「測量規則」第226條,對於選定三等導線,該條有規定原則是要方便測距且易於保持邊長的適當性,並且轉折宜少,對於距離在一百公尺至一千公尺之間的範圍為宜。這表示在進行測量時,應選用容易操作且不容易出錯的導線,並且測量距離時需避免過多的轉彎,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目前並無找到具體的案例或參考資料與該條相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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