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物之取捨視測圖目的、比例尺之大小及地形繁簡而定,但遇按比例尺描繪不能顯明而具軍事或經濟價值之地物,得酌予放大表示之。
根據測量規則第270條的規定,地物的選擇和排除應基於測圖的目的、比例尺的大小以及地形的複雜程度。然而,如果有一些地物按照比例尺的描繪無法清晰顯示其具有軍事或經濟價值,則可以考慮放大表示。根據我的專業知識,作為一位法律系教授,我可以參考最新的法律資料來解釋這一條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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