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點以避免建造高覘標為原則。如必須建造高覘標時,一等觀測之視線應高出中間障礙物五公尺以上,二等三公尺以上,視線如跨越亢旱平原須按規定加倍。
測量規則第33條規定選點以避免建造高覘標為原則,如有必要建造高覘標,一等觀測的視線應該高出中間障礙物五公尺以上,二等觀測則應高出三公尺以上。如果視線跨越亢旱平原,則需要按照規定加倍。這條規定的依據是測量規則第33條本身,並且可以舉例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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