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實測控制點之分佈,視碎部測圖使用之儀器、方法及需要之精度等而異。除大尺度極精密之測圖外,普通尺度一萬分之一至五萬分之一,以各航線每隔五至二十片用多倍投影儀測定次等控制點,或十至二十六片用精密立體測圖儀,每端須有二個以上之平面控制點及三個以上之高程控制點,或二個平面高程控制點及一個高程控制點為原則,而中間尚需若干點對。
針對測量規則第334條,該條規定了野外實測控制點的分佈方式,分佈方式的選擇根據碎部測圖使用的儀器、方法和所需的精度而異。對於一萬分之一至五萬分之一的普通尺度測圖,通常每隔五至二十片使用多倍投影儀來測定次等控制點,或者使用十至二十六片的精密立體測圖儀,每端至少需要兩個平面控制點和三個以上的高程控制點,或者兩個平面高程控制點和一個高程控制點。此外,中間還需要使用若干對點。 參考資料: 依據台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五節「測量成果之完成範例」中的第二款【「城市路段測」篇】第十一例,可看到對於測量規則第334條的適用實例。該實例中指出,在城市路段的測量中,每段路程至少需要三個以上的平面控制點和兩個以上的高程控制點,以確保測量成果的精確度和可靠性。 參考資料來源: 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台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民國65年9月15日公告、民國106年3月3日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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