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線每節之邊長一等以十公里至十五公里為原則,二等十公里至四公里為原則,邊長以電子測距儀測量之,邊長精度一等為六十萬分之一,二等為十二萬分之一。
測量規則第80條規定導線每節的邊長原則,一等導線的邊長為十公里至十五公里,二等導線的邊長為四公里至十公里。根據該條規定,邊長應使用電子測距儀來進行測量,一等導線的邊長精度為六十萬分之一,二等導線的邊長精度為十二萬分之一。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內政部網站,測量規則(更新日期: 2017年8月2日),https://www.moi.gov.tw/files/site_stuff/321/1/month/m1-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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