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儲蓄獎券如因洗濯、污損、燒殘、水浸、蟲蛀、破裂或其他原因發生破損,其殘留券面組別、號碼、發售印章,可明白辨認者,得由持有人函國軍同袍儲蓄會鑑定。經鑑定屬實者發還券面全數金額;鑑定不合或原券滅失者,均不予受理。
軍人儲蓄辦法第22條規定,如果軍人儲蓄獎券因洗濯、污損、燒殘、水浸、蟲蛀、破裂或其他原因而破損,但其殘留券面組別、號碼、發售印章仍能明確辨認,持有人可以函告國軍同袍儲蓄會進行鑑定。如果鑑定結果屬實,則可以全數退還券面金額;如果鑑定結果不符合要求或原券已滅失,則不予受理。 參考資料: - 軍人儲蓄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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