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軍人儲蓄辦法 第 3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存款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 (兵籍卡之留言,如係本人親書載明年月日期並經本人簽章,視同合法遺囑) ,除保留特留分者應依法辦理外,應照其遺囑處理。 前項案件應由原服務單位或列管師 (團) 管區司令部審後專函送國軍同袍儲蓄會辦理。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軍人儲蓄辦法 第38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