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儲人員辦理各項存提手續,應當面在辦理軍儲業務單位,核點清楚,如有不符,應即向辦理軍儲業務單位提出,否則辦理軍儲業務單位概不負責。 前項軍儲人員之獎券、存單 (摺) 不得寄存辦理軍儲業務單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