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陸海空軍刑法 第 19 條(補充利敵罪)

  1. 1.以前二條以外之方法供敵人軍事上之利益,或以軍事上之不利益害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 3.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 4.犯前三項之罪,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陸海空軍刑法第 19 條是利敵罪的兜底條款,凡前二條未列舉的方法,只要供敵人軍事利益或使我方受軍事不利益,最重可處死刑。

Q · 我做的不是軍事行為,會不會也算利敵?

依陸海空軍刑法第 19 條,重點不在「行為是否屬於軍事行為」,而在「結果是否供敵人軍事上之利益,或使中華民國受軍事上之不利益」。一個技術授權、金融服務或資訊散布,只要結果落入軍事影響範圍且行為人有故意或可預見,就可能成立。最重可處死刑,預備陰謀亦罰,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

白話解讀

前兩條已經列了 12 種具體的利敵行為,那其他沒列到的呢?這條就是那個兜底的網。它寫得很開放:「以前二條以外之方法」、「供敵人軍事上之利益,或以軍事上之不利益害中華民國」。任何方法、任何形式,只要結果是讓敵人得利或讓我方受害,全部抓進來。為什麼立法者要留這條兜底條款?因為現代戰爭的型態變化太快,前兩條列舉的行為樣態跟不上實際發生的事情。網路攻擊、認知戰、供應鏈滲透、金融戰,這些都不是傳統軍事行為,但每一種都可能造成軍事上的利益轉移。這條給檢察官最大的靈活性,也給被告最大的不確定性。最大的爭點不是「你做了什麼」,而是「你做的這件事算不算軍事上的利益或不利益」。這個認定權,掌握在司法機關手上。

法律定性

陸海空軍刑法第 19 條為利敵罪的補充(兜底)規定,凡以第 17、18 條列舉以外之任何方法,供敵人軍事上之利益,或以軍事上之不利益加害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均構成本罪。其構成要件高度開放,以「軍事利益/不利益之結果」為核心判準,而非行為的外觀形式。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陸海空軍刑法第 19 條是什麼?

利敵罪的兜底條款,補足第 17、18 條列舉不及的利敵方法,看軍事結果不看行為形式。

Q2補充利敵罪和直接、間接利敵罪差在哪?

第 17、18 條是列舉特定行為,第 19 條是『以前二條以外之方法』的概括補充,射程最廣。

Q3什麼叫『軍事上之利益或不利益』?

不限戰場勝負,含情報優勢、技術領先、戰略部署、後勤儲備等任何改變軍事天平的事項。

Q4承平時期會不會適用本條?

會。本條無『戰時』限制,只要有敵人認定與軍事影響結果即可成立。

Q5商業合作或技術授權會被當成利敵嗎?

純商業不會,但涉兩用技術且結果提升對方軍事能力、行為人可預見時,可能落入射程。

Q6被控利敵罪該怎麼辦?

立即委任熟悉國安案件律師,主攻『行為與軍事利益的因果關係』及應否適用較輕的國安法。

Q7利敵罪的追訴時效多久?

第一項既遂依刑法第 80 條為 40 年,預備陰謀為 20 年。

Q8情節輕微可以減刑嗎?

可以。第 4 項規定犯前三項之罪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是本條的安全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19_supplementaryart17_directnsa_art7
規範方式概括兜底(前二條以外之方法)列舉直接利敵行為境外發展組織、洩漏情報等
刑度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或無期徒刑為主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時間要件不限戰時,承平亦適用不限戰時承平時期常用
辯護空間因果關係與軍事意義認定空間大行為態樣明確、辯護空間較窄刑度低、常作競合主張對象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 82 条(外患援助罪)
🇰🇷 韓國형법 제93조(여적죄)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112 條(戰時資敵罪)
🇩🇪 德國StGB §§ 93–100a(Landesverrat und Gefährdung der äußeren Sicherheit)
🇫🇷 法國Code pénal art. 411-2 à 411-11(trahison et espionnage)
🇺🇸 美國10 U.S.C. § 904(UCMJ Article 104 — Aiding the enem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