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參加各種任用資格考試或就業考試時,應分別職業酌予優待。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0條,退除役官兵參加任用資格考試或就業考試時,應職業酌予優待。這表示國軍退除役官兵在參加這些考試時可享有特殊的優待措施,例如在錄取程序中受到額外的考慮或簡化的程序。這是為了幫助退除役官兵順利轉換到一般就業或公眾服務的工作中,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機會。
退除役官兵參加各種任用資格考試或就業考試時,應分別職業酌予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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