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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實施要點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 第二、三審法院處理上訴抗告案件時,如發現原裁判有顯然重大之違誤,應由承辦庭將其情事報請院長作適當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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