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第 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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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法院宜利用適當集會,邀請專家或相關人員,以便民服務為主題,作專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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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第 31 條」的規定,法院應該利用適當的集會,邀請專家或相關人員,並以便民服務為主題進行專題演講。這條條文的目的是要提供更多法律知識給民眾,以便讓他們更加了解自身的權益和法律程序。舉例來說,一個法院可以邀請專家來講解關於家事法律的相關議題,例如離婚程序、財產分配等等,以幫助民眾更好地了解這些法律問題。參考資料:「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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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