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領有牌照之公務車輛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定期檢驗;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規定,辦理定期排氣檢驗。
根據資料中提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四條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司法院及其所屬各機關應依法辦理公務車的定期檢驗和排氣檢驗。具体應該參照這些法規的規定來執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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