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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車輛管理作業要點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十四、指導駕駛人培養良好生活習慣,訂立生活公約貫徹力行。其規定事項如下: (一)早睡早起,準時上班。 (二)儀容保持整潔。 (三)不酗酒、不賭博。 (四)愛惜公物,保持環境清潔。 (五)遵守禮貌,熱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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