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倫理規範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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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調查保護官執行職務時,遇有依法應通報而未經通報之情形時,應依法通報;如疑似對於當事人或第三人有明顯危險之情事者,應儘速通知相關單位或陳報法院為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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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倫理規範第13條,當調查保護官在執行職務時遇到需要通報的情況時,應依法進行通報。如果發現對當事人或第三人有明顯危險的情況,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或向法院報告,以便適當處理。這條規範強調了調查保護官在執行職務時確保遵守通報的法定要求,並在遇到危險情況時及時採取措施以保護相關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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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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