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庫法第13條的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的支出由財政部設置的地區支付機構集中辦理,但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分期、分區實施。至於地區支付機構的組織通則,則由法律來進行規定。此外,地區支付機構所管轄的地區由行政院根據命令來確定。 根據相關的參考資料,國庫法第13條中提到的地區支付機構可以理解為中央政府下屬的機構,負責處理各機關的支出事務。例如,根據行政院財政部的相關資料表示,目前的地區支付機構包括中央經費支付單位、中央專案支付單位等。這些機構負責著集中辦理各機關的支出事務,以確保財政資源的有效運用和管理。此外,根據法律的規定,地區支付機構的組織通則需要進行明確規定,以確保其組織運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後,地區支付機構所管轄的地區則由行政院根據相關命令來確定,以保障其行政區域的範圍和權限。
普通經費之劃撥,應照核定之分配預算,按期由中央主計機關知照國庫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審計機關通知代理國庫機關,由收入總存款按經費之機關別撥入普通經費存款。 前項經費撥付時,國庫主管機關及代理國庫機關應通知請領機關。
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支出,由財政部設置地區支付機構集中辦理。但得視情形,分期、分區實施之。 前項地區支付機構之組織通則,以法律定之。其管轄地區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普通經費之劃撥,應照核定之分配預算,按期由中央主計機關知照國庫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審計機關通知代理國庫機關,由收入總存款按經費之機關別撥入普通經費存款。 前項經費撥付時,國庫主管機關及代理國庫機關應通知請領機關。
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支出,由財政部設置地區支付機構集中辦理。但得視情形,分期、分區實施之。 前項地區支付機構之組織通則,以法律定之。其管轄地區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