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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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稱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負責人及營業項目變更之日,指完成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之日;其屬農業組織者,指事實發生之日。
- 2.第七條所稱產品種類變更之日,指事實發生之日;第七條及第八條所稱工廠所在地及工廠廠名變更之日,指完成工廠變更登記之日;免辦工廠登記者,指事實發生之日。
- 3.菸酒製造業者申請變更事項,應檢附二種以上之證明文件時,所稱變更之日,以最後完成變更登記文件之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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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第12條的规定,我們可以进行以下逐条解释: 1. 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稱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負責人及營業項目變更之日,指完成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之日;其屬農業組織者,指事實發生之日。 这一条规定了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負責人及營業項目的变更日。对于公司或商业变更登记,变更日指的是完成登记的日期。对于农业组织,变更日指的是事实发生的日期。 根据《公司登記及變更許可辦法》第15條和《公司登記及認可辦法施行細則》表4,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申請書、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等文件。 例如,如果一家菸酒公司在2022年1月1日完成变更登记,更改了總機構所在地,那么变更後的總機構所在地将从1月1日起生效。 2. 第七條所稱產品種類變更之日,指事實發生之日;第七條及第八條所稱工廠所在地及工廠廠名變更之日,指完成工廠變更登記之日;免辦工廠登記者,指事實發生之日。 这一条解释了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和工廠廠名的变更日。对于產品種類的变更,变更日指的是事实发生的日期。对于工廠所在地和工廠廠名的变更,变更日指的是完成工廠变更登记的日期。如果可以免辦工廠登记,则变更日为事实发生的日期。 根据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的规定,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文件将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文件要求可参考相关法规和指南。 例如,如果一家菸酒公司在2022年1月1日更改了產品種類,变更後的產品種類将从1月1日起生效。 3. 菸酒製造業者申請變更事項,應檢附二種以上之證明文件時,所稱變更之日,以最後完成變更登記文件之日期為準。 这一条规定了菸酒製造業者申请变更事項时需提交两种以上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变更日将以最后完成变更登记文件的日期为准。 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文件,可以参考相关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指南。 例如,如果一家菸酒製造業者在2022年1月1日申请变更事项,并准备了两种以上的证明文件,变更日将以最后完成变更登记文件的日期为准。
- 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
- 變更登記名詞
- 第七條條文
- 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
-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 7 條條文
-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 8 條條文
-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 10 條條文
- 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 1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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