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111 條(稽徵人員或未據實填發免扣繳憑單者之處罰)
- 1.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公立學校違反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者,應通知其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督促其依法辦理。
- 2.前項以外應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者違反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者,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屆期未補報或填發者,處三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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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111條規範免扣繳憑單申報罰則:一般事業未依限申報罰1,500至2萬元,經通知逾期仍不補報者加重為3千至9萬元;公部門則改通知主管機關督促辦理。
Q · 忘了開或沒申報免扣繳憑單會被罰多少?
依所得稅法第111條第2項,一般事業或個人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填發免扣繳憑單者,先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並由稽徵機關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若屆期仍未補報或填發,罰鍰加重為三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的不是漏稅,而是斷了國稅局比對所得的情報線。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公立學校違反者不罰鍰,僅通知其主管或監督機關督促依法辦理。
白話解讀
你的公司去年請了幾個工讀生,每個月薪水不到起扣點所以沒扣稅,你鬆了一口氣覺得「不用扣稅就沒事了」。錯。不用扣稅不代表不用申報。所得稅法第89條第三項規定,就算免扣繳,你還是要在隔年一月底前把「免扣繳憑單」填好送給國稅局和所得人。沒送?第一次罰一千五到兩萬。國稅局再通知你補,你還是不補?三千到九萬。這條罰的不是你漏稅,罰的是你斷了國稅局的情報線。你以為沒扣稅就跟國稅局沒關係,國稅局想的是:你不報,我怎麼知道那個工讀生到底領了多少?他的綜所稅要不要補繳?有趣的是,政府機關和公立學校如果犯同樣的錯,不罰錢,只是通知上級機關「督促依法辦理」。兩套標準,公私分明。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111條為免扣繳憑單申報義務的處罰規定,針對違反第八十九條第三項(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填發免扣繳憑單)者課予責任。公部門(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公立學校)以行政督促代替罰鍰;公部門以外的事業與個人則採階梯式罰鍰,先輕罰並通知限期補報,屆期未補報才加重,是稅捐稽徵資訊掌握與行政負擔間的平衡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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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免扣繳憑單沒申報會怎樣?▾
先罰1,500到2萬元並通知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加重到3千到9萬元。
Q2不用扣稅是不是就不用報免扣繳憑單?▾
不是。扣繳義務和申報義務是兩條線,免扣繳仍須在隔年1月底前填發申報。
Q3政府機關沒報免扣繳憑單也會被罰嗎?▾
不罰鍰,只通知其主管或監督機關督促依法辦理,但可能有行政懲處責任。
Q4免扣繳憑單什麼時候要申報?▾
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於給付年度的隔年1月底前填發並向稽徵機關申報。
Q5收到國稅局通知補報,補了還會被罰嗎?▾
限期內補報罰1,500到2萬元;逾期才補報罰3千到9萬元。主動先補有機會減免。
Q6付給外包接案者的錢要開免扣繳憑單嗎?▾
要。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者付出的勞務報酬,不論金額大小都有申報義務。
Q7公營事業現在跟私人公司一樣會被罰嗎?▾
113年修法後公營事業不再享有督促待遇,比照私營事業適用罰鍰。
Q8免扣繳憑單跟扣繳憑單的罰則一樣嗎?▾
不同。免扣繳適用第111條,扣繳義務違反適用第114條,後者通常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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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面向 | government_or_school | private_entity |
|---|---|---|
| 違反主體 | 政府機關 / 行政法人 / 公立學校 | 前項以外應申報及填發者(一般事業、個人) |
| 處罰方式 | 通知主管或監督機關督促依法辦理(不罰鍰) | 罰鍰 + 通知限期補報,屆期未補報加重 |
| 罰鍰金額 | 無罰鍰(可能另有行政懲處) | 1,500–20,000 元;逾期未補報 3,000–90,000 元 |
| 113年修法影響 | 行政法人新增納入督促規定 | 公營事業改與私營事業同,不再享免罰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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