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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所得稅法 第 66-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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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是兩稅合一下計算股東稅額扣抵比率的公式,2018 年廢除兩稅合一後刪除。

Q · 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還能用嗎?

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已於 2018 年 2 月 7 日刪除。它原本是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下,計算「稅額扣抵比率」的公式,用來決定股東獲配股利時可扣抵的稅額。2018 年廢除兩稅合一、股利所得改採二擇一課稅(併入綜所稅或 28% 分離課稅)後,此公式失去適用基礎而退場,僅對 106 年度以前的盈餘分配案件仍有研究意義。

白話解讀

這條曾是兩稅合一制度下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的核心公式,歷經多次修正(103 年甚至改為個人股東只能扣抵半數)。2018 年廢除兩稅合一後,股利所得改採二擇一課稅(併入綜所稅或 28% 分離課稅),此公式失去適用基礎而刪除。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為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下的稅額扣抵比率計算規範,以營利事業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除以累積未分配盈餘,計算股東獲配股利時可扣抵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2018 年隨兩稅合一廢除而刪除。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是什麼?

它是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下,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的「稅額扣抵比率」公式: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除以累積未分配盈餘。已於 2018 年刪除。

Q2第 66 條之 6 為什麼被刪除?

2018 年(107 年度)廢除兩稅合一,股利所得改採二擇一課稅(併入綜所稅或 28% 分離課稅),扣抵比率公式失去適用基礎而刪除。

Q3刪除後還要看這條嗎?

處理 106 年度以前盈餘分配、補稅或行政救濟案件時仍須引用,因該年度以前仍適用兩稅合一舊制。

Q4稅額扣抵比率怎麼定義?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期末餘額 ÷ 累積未分配盈餘,得出股東獲配股利時可扣抵的營所稅比率。

Q5兩稅合一是什麼制度?

讓營利事業已繳營所稅可在股東綜所稅階段扣抵,避免同一筆盈餘重複課稅的設算扣抵制度。

Q6可扣抵稅額帳戶是什麼?

營利事業記載已繳並可分配予股東扣抵之所得稅額的法定帳戶,是計算扣抵比率的基礎。

Q7兩稅合一的扣抵稅額怎麼算?

股利金額 × 稅額扣抵比率=可扣抵稅額;103 年起境內個人股東僅得扣抵半數,併入綜所稅後多退少補。

Q8106 年度以前的股利現在怎麼處理?

仍依當時兩稅合一舊制與本條公式計算,補稅、復查或行政訴訟均援引刪除前版本。

Q9現在股利所得怎麼申報?

二擇一:併入綜所稅按 8.5% 抵減(每戶上限 8 萬元),或就股利按 28% 分離課稅。

Q10怎麼查本條的歷次修法?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稅法(pcode G0340003)沿革,可見 86、100、103 修正與 107 刪除四次紀錄。

Q11兩稅合一 vs 現行二擇一哪個對股東有利?

視個人稅率而定:低稅率者併入綜所稅抵減較有利,高稅率大額股利者多選 28% 分離課稅。

Q12全部扣抵 vs 半數扣抵差在哪?

103 年度前境內個人可扣抵全額,103 年起僅半數,等於股利實質稅負提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two_in_onenew_dual_choice
課稅架構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營所稅可於股東階段扣抵股利所得二擇一(廢除扣抵)
適用年度87~106 年度盈餘分配107 年度起
股東可扣抵依稅額扣抵比率(103 年起境內個人僅半數)併入綜所稅可抵減 8.5%(上限 8 萬)或不抵減
分離課稅選項單一稅率 28% 分離計稅
本條地位扣抵比率計算核心已刪除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所得税法第92条(配当控除)
🇰🇷 韓國소득세법 제56조(배당세액공제)
🇩🇪 德國§ 36 EStG a.F.(Anrechnungsverfahren,2001 年廢除)
🇫🇷 法國CGI ancien article 158 bis(avoir fiscal,2004 年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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