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徵機關於調查工作完成後,應組設資產重估審核小組,就調查報告、各項重估申報書表及改正申報書表予以審核,審定其重估價值。
根據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第29條的規定,稽徵機關在完成調查工作後,應組設資產重估審核小組,對調查報告、各項重估申報書表以及改正申報書表進行審核,並審定其重估價值。這表示稽徵機關需要仔細審查相關文件,以確定資產重估的價值。具體而言,這可能包括審查資產重估的方法和過程,以及與重估相關的文件和數據。這項規定旨在確保相關工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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