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依貨物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條是根據貨物稅條例第36條訂定的規則,根據這項規則,貨物稅的稽徵程序和稅款的計算方式等相關規定得以進一步明確。具體來說,這條規則規定了稽徵人員在稽查和處理貨物稅相關違章行為時應當遵守的程序,包括要求稽查人員在查獲違章案件時現場作成紀錄,填寫違章案件報告表等。同時,這條規則還明確了貨物稅的稽徵對象和稅款的計算方式。 根據最新版本的貨物稅條例,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條的相關內容沒有改變,所以沒有與其有關的最新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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