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徵機關為嚴密稽徵、防止逃漏稅,應在各該轄境內派員執行稽查。
根據《貨物稅稽徵規則》第65條,稽徵機關為了進行嚴密的稽查和防止逃漏稅,應在各該轄境內派員執行稽查。這意味著稽徵機關有權在相關範圍內派遣人員進行檢查和監測,以確保稅款的正確徵收和防止逃漏稅行為的發生。 舉例來說,如果稽徵機關發現一家公司涉嫌逃稅,根據該法規的規定,他們可以在相關範圍內派遣稽查人員前往該公司進行實地檢查並蒐集證據,以便進一步調查和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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