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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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
*
但自1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亦即自一一一年起贈與人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不論贈與多少人,只要當年度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二百四十四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
nd12343
2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免稅額244萬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