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 54 條(舉發獎金之通知領取)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54條規定,當主管稽徵機關接收到罰鍰後十天內,將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舉發獎金。這意味著如果有人提供關於遺產及贈與稅法違規行為的舉報,並且舉報經核實屬實,主管稽徵機關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金作為鼓勵和回報。主管稽徵機關將在罰鍰生效後的十天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然而,根據問題內容,未提供跟徵稅罰鍰舉報有關之範例或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
- 第四十三條條文
- 罰鍰名詞
-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