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 54 條(舉發獎金之通知領取)
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之舉發獎金,主管稽徵機關,應於收到罰鍰後十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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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54條規定,當主管稽徵機關接收到罰鍰後十天內,將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舉發獎金。這意味著如果有人提供關於遺產及贈與稅法違規行為的舉報,並且舉報經核實屬實,主管稽徵機關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金作為鼓勵和回報。主管稽徵機關將在罰鍰生效後的十天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然而,根據問題內容,未提供跟徵稅罰鍰舉報有關之範例或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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