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以收款時為開立統一發票之時限者,其收受之支票,得於票載日開立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6條規定,根據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的規定,若營業人在收款時收到支票,則可以以支票上的日期開立統一發票。這條規定確定了以收款時間為開立發票的時限,並且明確允許使用支票開立統一發票。 參考資料: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財政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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