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 第 24 條
房屋稅徵收細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本條例分別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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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 24 條的規定,房屋稅徵收細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根據該條例的要求而制定,並且需要報送財政部進行備案。這表示各直轄市和縣(市)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需求來制定適用於該地區的房屋稅徵收細則。該細則可能涉及到房屋的評價方法、稅率、申報程序等相關事項。各地政府制定的房屋稅徵收細則必須符合房屋稅條例的規定,並通過財政部的備案程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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