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重點摘要關稅法第 103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才正式發生效力。
Q · 關稅法從哪一天開始生效?
公布日施行,實際從公布日起算第三日才生效
關稅法第 103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這不代表公布當天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首日算入)。例如總統 6 月 1 日公布,6 月 3 日才正式生效。對在修法前後報關的進口商而言,這兩三天的差距可能決定適用新稅率或舊稅率。
法律寫好了,從哪一天開始算數?這條給的答案是「公布日施行」。但這裡藏著一個幾乎沒人注意的時間差: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律,不是公布當天生效,而是從公布之日起算到第三天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總統公布關稅法修正的那天並不是起跑線,往後數到第三天才是。對一般人這沒差,但對在修法生效前後報關的進口商,這兩三天的差距可能決定你適用舊稅率還是新稅率,金額差距可能是好幾位數。
施行日期條文是法律最末的程序性規範,用以確定整部法律何時開始發生拘束力。「自公布日施行」搭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指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生效,介於「即時生效」與「指定日期生效」之間,兼顧政策及時性與人民預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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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布當天。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例如總統6月1日公布,6月3日才正式生效(首日算入,往後到第三日)。如果你的交易卡在修法前後的敏感時點,這兩三天的差距可能決定你適用新法還是舊法,務必精算到日,必要時以總統府公報的公布日為準回推。
立法者可以選擇生效模式。寫「自公布日施行」走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的第三日生效;寫特定施行日期則該日生效;也可授權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4條)。查一部法律到底何時生效,不能只看公布日新聞,要回頭看它的施行日期條文怎麼寫,三種模式生效時點完全不同。
規定關稅法自公布日施行,是整部法律的生效日條文,搭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才能算出真正生效日。
指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首日算入),不是公布當天即生效。
公布日為第一日往後算,到第三日生效,實務上約等於公布日加兩天。
公布是總統對外發布,施行是開始適用,自公布日施行再經第三日緩衝才生效,三者時點可不同。
找該次修正的公布日(總統府公報或全國法規資料庫沿革),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起算第三日。
確認生效日,比對報關日:報關早於生效日適用舊稅率,晚於生效日適用新稅率。
公布日加兩天(首日算入到第三日),例如 6 月 1 日公布、6 月 3 日生效。
看該法施行日期條文:寫「自公布日施行」走第三日;寫特定日期該日生效;寫授權另定看公告。
前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公布後第三日生效,後者該特定日才生效,常用於需緩衝準備之法律。
前者生效日可自行算出,後者要等主管機關公告施行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4 條),時點不確定。
| 施行模式 | 生效時點 | 依據 | 適用情境 |
|---|---|---|---|
| 自公布日施行 | 公布之日起算第三日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 | 多數法律(含關稅法) |
| 指定特定施行日期 | 條文明定的該日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2 條 | 需配套準備或緩衝期之法律 |
| 授權另定施行日期 | 行政院或主管機關公告之日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4 條 | 施行需配合行政準備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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