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同樣貨物交易價格有二種以上時,其交易價格,依下列順序認定之: 一、同一廠商生產之同樣貨物之交易價格,應較其他廠商生產之同樣貨物之交易價格優先適用。 二、同樣貨物與進口貨物交易型態相同及交易數量相當者,其交易價格應優先適用。 三、同樣貨物之交易價格有二種以上時,以最低者為準。
  2. 前項規定,於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類似貨物之交易價格準用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1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