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工廠受託辦理加工業務,應經監管海關核准及受海關監管。
保稅工廠受託辦理加工業務時,需要經過監管海關的核准和監管。根據《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23條,保稅工廠需要經過海關的核准才能受到監管。這條條款的目的在於確保保稅工廠在辦理加工業務時,能夠依法遵守相關規定,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監控。例如,海關在核准保稅工廠時可能會檢查其設施和流程,確保其能夠遵守相關法規和條款。此外,海關還會定期進行監管,以確保保稅工廠在加工業務中的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條款。 參考資料: 海關署網站-法規查詢: https://web.customs.gov.tw/CERSWeb/V1/Page?pageId=40012&permissionId=&msgId=200300001050&localLevel=0&authorityLevel=20000&attribute=Trade&strArea=&departmentSubGroup=002&toPageId=40015&indexStr=&attributeAreaStr=&f=ceWeb2CersWeb0002&ClassName=ADD6E75A049BCD03493CA7F084B7A18D7E35760F51F382AB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https://web.customs.gov.tw/public/Data/672173313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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