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40 條規定了以下兩個內容: 1. 如果保稅貨物在進倉時需要進行重整,而申請出倉退運出口的情況下,海關應該根據重整前(即進倉時)的貨物狀況進行銷帳。 2. 如果前項貨物使用了國產貨物,那麼在退運出口時應該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同樣如果修理貨櫃或貨盤使用了國產貨物,也應該遵守相同的規定。 以上兩個內容都是依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40 條進行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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