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41 條

  1. 1.保稅貨物於重整後出口或修護貨櫃、貨盤完工後,其所使用之課稅區國產貨物,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外,得於出口後依關稅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辦理沖退稅。
  2. 2.專供存儲免稅商店銷售貨物之自用保稅倉庫進儲課稅區國產貨物,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外,得於貨物通關放行後,由出口人向海關申請發出口報單副本,憑以辦理沖退稅。
  3. 3.前項自用保稅倉庫自課稅區進儲國產貨物之退貨,應於進儲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出口人已領有出口報單副本者,應予收回註銷或更正;其已辦理沖退稅者,應補徵已沖退稅款,並通知所屬稅捐稽徵機關。進儲逾三個月之退貨案件,其退貨手續按一般貨物進口通關程序辦理,並按該貨物進儲時形態課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41條規定了保稅貨物在出口前或修護完工後的稅務處理方式以及專供存儲免稅商店的自用保稅倉庫的稅務處理方式。 根據第1項,保稅貨物在重整後出口或修護貨櫃、貨盤完工後,若是課稅區國產貨物(除已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外),可以依照關稅法第63條的規定辦理沖退稅款。這表示出口後可以將已繳納的稅款退還。 根據第2項,專供存儲免稅商店銷售貨物的自用保稅倉庫進儲課稅區國產貨物,當貨物通關放行後,可以由出口人向海關申請核發出口報單副本,然後憑藉該副本辦理沖退稅款。這表示出口人可以提出相關文件來申請退稅。 根據第3項,自用保稅倉庫進儲課稅區國產貨物的退貨申請應該在進儲的翌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如果出口人已經領取了出口報單副本,應該將副本收回並註銷或更正。如果已經辦理了沖退稅款,則需要補徵已沖退的稅款,並通知相關的稅捐稽徵機關。如果退貨超過三個月,則退貨手續將按照一般貨物進口的通關程序辦理,並按照該貨物進儲時的形態徵稅。 參考資料: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41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