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如有私運或其他違法漏稅情事者,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理。
海关破私条例第9条规定,海关因破私必要,得对进出口货物、通运货物、转运货物、保税货物、邮包、行李、运输工具、存放货物的仓库与场所及在场关系人,实施检查。此条规定了海关的检查权力。此外,海关破私条例第35条规定,凡进出口货物、通运货物、转运货物、保税货物、邮包、行李,存放于船舶、航空器、车辆、其他运输工具或其他处所时,都属于海关的检查对象。这些条文说明了海关破私条例的适用范围,涵盖了进出口货物、通运货物、转运货物、保税货物、邮包、行李等。 然而,保税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59-1 條並未明確規定保稅倉庫如何處理私運或其他違法漏稅情事。該條僅為保税倉庫的設立及管理提供相關規定。根據最新的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59-1 條 範例:譬如,如果保稅倉庫發現有人從保稅倉庫內私運貨物出來,或者有其他違法漏稅情事,則應根據海關破私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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