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保稅倉庫應在港區、機場、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鄰近港口地區或經海關核准之區域內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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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保稅倉庫應該在港區、機場、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鄰近港口地區或經海關核准之區域內設立。這意味著保稅倉庫的設立地點必須符合以上區域的要求。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想在一個科技產業園區設立保稅倉庫,那麼它必須遵守該園區的相關規定,並經過海關的核准才能進行設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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