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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1. 1.申請設立保稅倉庫,應備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海關登記: 一、申請書:應載明申請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公司統一編號、倉庫地點、建築構造及倉內佈置(附圖說明)、保稅倉庫擬存儲貨物之種類。 二、保稅倉庫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有權狀及其影本;如係租賃者,應另檢附租賃契約與其影本及建物所有權人承諾書,載明同意該保稅倉庫經廢止登記時,其保稅貨物可繼續存放倉庫至少六個月,以供海關處理保稅貨物。但設置於國際港口、國際機場之管制區內者,免檢附前開建物所有權人承諾書。 三、須使用倉庫露天處所者,應另備具倉庫露天處所平面圖與其使用權證件及其影本。 四、保稅倉庫自行審查表(如附表)。
  2. 2.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二款貨物之保稅倉庫者,以輪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其委託之運輸工具所屬業者為限。
  3. 3.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六款危險品之保稅倉庫,應另檢附當地消防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出具對設置地點及庫內安全設備之同意文件。
  4. 4.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七款辦理重整貨物之保稅倉庫,應另檢送所需使用之設備清單。
  5. 5.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九款展覽物品之保稅倉庫,應另檢送陳列展覽物品辦法或展覽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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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的規定,申請設立保稅倉庫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給所在地海關進行登記: 1. 申請書:必須載明申請者的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公司統一編號、倉庫地點、建築構造及倉內佈置(附圖說明)、保稅倉庫將要存儲的貨物種類。 2. 倉庫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有權狀及其影本;如果是租賃的,還需要附上租賃契約及其影本以及建物所有權人的承諾書,並載明同意當該保稅倉庫被廢止登記時,保稅貨物可以繼續存放倉庫至少六個月,以供海關處理保稅貨物。但如果倉庫設置於國際港口、國際機場的管制區內,則無需提供前述的建物所有權人承諾書。 3. 如果需要使用露天處所作為倉庫,還需要另外準備倉庫露天處所平面圖及其使用權證件及其影本。 4. 倉庫自行審查表。 根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二款貨物的保稅倉庫時,只限於輪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其委託的運輸工具所屬業者。 當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六款危險品的保稅倉庫時,還需要另外提供當地消防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對設置地點及倉庫內安全設備的同意文件。 如果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七款重整貨物的保稅倉庫,還需要提交所需使用的設備清單。 最後,如果申請設立存儲第三條第九款展覽物品的保稅倉庫,還需要另外提交陳列展覽物品的辦法或展覽計畫書。 以上回答的資料來源是《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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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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