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申報轉運至國內其他關區、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之進口貨物,得於轉運時查驗之。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15 條規定,海關對於申報轉運至國內其他關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的進口貨物,在進行轉運時是可以進行查驗的。根據這項法規,海關有權對這些被申報轉運的進口貨物進行檢查,以確保貨物的內容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舉例來說,如果一批進口貨物申報要轉運至自由貿易港區,海關可以在轉運過程中對這批貨物進行查驗,檢查貨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確保貨物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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