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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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運貨工具裝運海關監管貨物時,不得同時裝載其他非海關監管貨物。但同一份報單申報進口之貨物得使用同一保稅卡車併裝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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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第12條,當保稅運貨工具裝運海關監管貨物時,不得同時裝載其他非海關監管貨物。然而,如果是同一份報單申報進口的貨物,則可以使用同一保稅卡車一起裝載運送。具體依據此法規,對於保稅運貨工具,要求只裝載海關監管貨物,不得同時裝載其他非監管貨物,這樣有助於保障貨物的安全和管理。
- 非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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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