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技術類各官稱資格之取得與試用期限,準用關務類人員之規定辦理。
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8條規定,關務人員技術類各官稱資格之取得與試用期限,應參照關務類人員之規定辦理。這表示關務人員技術類人員的資格取得和試用期限,需要按照關務類人員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参考资料: -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 關務類人員人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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