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了申請人在申請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執照時的相關程序。根據第 8 條第 1 項,申請人在通關網路設備裝妥並自行測試後,需以書面申請財政部派員進行測試驗證。測試驗證程序有財政部另行規定。而根據第 8 條第 2 項,申請人自行測試項目、財政部派員測試驗證項目及測試驗證之合格標準,均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經過測試驗證合格的申請人,財政部將發給他們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執照。 參考資料: 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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