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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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第8條,物流中心的登記證每兩年需要校正一次。此外,如果物流中心的公司登記事項有變更,應於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檢附相關證件影本,向海關辦理換證手續。此外,若物流中心的實收資本額減少、中心地址或面積有變更,應事先經過海關的同意。 參考資料: 《台灣物流管理季刊》第21卷第1期,《物流中心之機構設置與業務特性研究: 以P 特曼國際整合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為例》。 該研究探討了台灣物流中心的機構設置與業務特性,其中包括了物流中心的登記證校正、公司登記變更以及實收資本額減少、地址或面積變更的相關規定與程序。
- 變更登記名詞
- 翌日名詞
- 前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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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