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第 43 條(流動資產與負債比率之最低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促使銀行對其資產保持適當之流動性,中央銀行經洽商中央主管機關後,得隨時就銀行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之比率,規定其最低標準。未達最低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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