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第 69 條(退還股本或分配股利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銀行進行清算後,非經清償全部債務,不得以任何名義,退還股本或分配股利。銀行清算時,關於信託資金及信託財產之處理,依信託契約之約定。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銀行法 第6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