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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監督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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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第 2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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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得於洽商財政部後,規定農會信用部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之最低比率。
財政部得視事實需要,訂定農會信用部存放比率。
下列放款不列入存放比率計算: 一、依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受託代放款項。 二、依照轉放約定,運用外來資金辦理之放款。 三、運用農貸公積辦理之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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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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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業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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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主任之資格條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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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監督及管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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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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