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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外匯條例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外輸入餽贈品、商業樣品及賣品,其價值不超過一定限額者,得由海關准進口;其限額由財政部會同國際貿易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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