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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外匯條例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買賣外匯違反第八條之規定者,其外匯及價金沒入之。
  2. 攜帶外幣出境超過依第九條規定所定之限額者,其超過部分沒入之。
  3. 攜帶外幣出入國境,不依第十一條規定報明登記者,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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