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每人攜帶外幣總值之限額,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管理外匯條例第 9 條規定,出境的本國人及外國人攜帶外幣的總值限額,由財政部以命令來定。根據此條規定,財政部可以透過命令的方式,制定出境旅客攜帶外幣的總值限制。具體的總值限制額度則需參考財政部相關的命令文件。
公營事業機關所有之外匯,應交存中央銀行或指定銀行,於需用時,經行政院核准,由中央銀行或指定銀行,簽發外匯移轉證支付之。
出境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每人攜帶外幣總值之限額,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公營事業機關所有之外匯,應交存中央銀行或指定銀行,於需用時,經行政院核准,由中央銀行或指定銀行,簽發外匯移轉證支付之。
出境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每人攜帶外幣總值之限額,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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