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如有抗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管理外匯條例」第26條,如果根據該法規處罰的罰鍰未能支付,可以將其移送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 「管理外匯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規定:「外匯管理局對於付匯款義務人未按照所宣告之實際付款項目、金額履行繳納匯款之義務,可以予以罰鍰處分」。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如有抗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如有抗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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