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信用合作社法28

快速跳轉

信用合作社經決議解散者,應申敘理由,附具社員大會會議紀錄、清償債務計畫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信用合作社法第28條的規定,信用合作社若經過社員大會的決議解散,應詳述解散的理由、附上社員大會的會議紀錄、債務清償計畫等文件,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可解散。 參考資料: 信用合作社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00137)

立法沿革 1

(0821109 制定)

信用合作社經決議解散者,應申敘理由,附具社員大會會議紀錄、清償債務計畫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立法理由參考銀行法第六十一條暨為合作社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信用合作社決議解散者,應申述理由,檢附有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0821109 制定)

參考銀行法第六十一條暨為合作社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信用合作社決議解散者,應申述理由,檢附有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信用合作社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用合作社法第 28 條規定:「信用合作社經決議解散者,應申敘理由,附具社員大會會議紀錄、清償債務計畫等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信用合作社法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信用合作社法第 2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