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本法或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依本法所為之規定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信用合作社法》第45條,對於違反本法或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根據本法所制定的規定的行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將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這表示如果信用合作社違反了《信用合作社法》或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根據該法制定的規定,將面臨罰鍰的處罰。罰鍰的金額將根據具體的違反行為而定,最低金額為新臺幣三萬元,最高金額為新臺幣六十萬元。
違反本法或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依本法所為之規定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參考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為之規定之處罰。
參考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為之規定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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